我市交警部门走进社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本报讯 记者 曹志成 通讯员 罗莉娟 为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市交警部门结合辖区特点,进社区、学校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连日来,源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辖区重点路口设置专项整治点全面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不佩戴头盔、闯红灯、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在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重点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五选一”劝导教育,积极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同时,源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走进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组织家长志愿者、教职工开展“警家校”护学岗培训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培训期间,宣传民警陈晨向家长志愿者、学校教职工介绍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为家长详细讲解如何有效开展交通劝导,并现身演示各种交通指挥手势。同时,民警以小朋友们的入校和离校的出行方式为切入点,普及“一盔一带”等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告诫家长志愿者、教职工摒弃交通陋习,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
近日,东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仙塘广场开展“一盔一带”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赠送安全头盔10个,受教育群众150余人。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特点通过“面对面、拉家常”的方式,与群众亲切互动,向群众详细讲解了不系安全带和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切实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屏障。
近期,江东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组织警力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走进酒楼食肆、KTV等餐饮、娱乐场所开展“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拒绝酒驾”等交通安全知识。同时要求餐饮、娱乐场所经营者签订劝酒承诺书,在营业期间要自觉履行好劝阻消费者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提醒义务,预防就餐者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他们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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