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行动守护司法 有力度更有温度 ——记和平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王君芳
不让须眉铸忠诚,历经风雨绽芳华。王君芳是和平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负责人,上个世纪80年代,正是武侠小说的鼎盛时期,当时人人向往的武侠梦便走进了王君芳的青春,对世间道义和公平正义的追求,也因此刻入了她的精神品格。生活中的她快人快语、爱憎分明,工作中的她紧握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之剑,在法治社会里惩凶除恶、守护平安,从检十余载,始终奋战在刑检一线。
厉行法治,追求公平正义
“凭什么?”上访人黄某气冲冲地来到服务大厅。这是一起因建筑材料使用引起的纠纷。某工地上有两拨工人,因工作中一些摩擦产生口角,升级到打架斗殴,致黄某从高处摔落受伤。黄某在案件审查逮捕期间,拒收犯罪嫌疑人李某赔偿款,并要求严肃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这本是一宗并不复杂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但经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多方走访、询问目击证人后,王君芳发现真实情况并不是表面那么简单。黄某虽然是受伤的一方,但也是先动手的一方。王君芳综合全案情况,依法认定李某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积极协调工地支付了黄某部分住院费用。出院后的黄某对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不满的,他坚决认为自己才是受害者,是李某导致其受伤,李某应当被制裁并赔偿所有费用。于是他到检察院上访,便有了刚开始的那一幕。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人民群众之所以相信法律,是因为法律是客观公正的,它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人。”王君芳介绍,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因无法克制而引发打斗,一方先动手,且在双方力量不对等的情况下继续侵害,还击的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刚开始黄某不太理解,但我们还是要换位思考,并一遍遍地和他解释。我始终相信人民群众是讲道理的,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后,黄某及其家属最终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王君芳说。
正是无数个像王君芳这样敢于担当、追求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在司法实践中努力诠释正当防卫的理念,坚决摒弃“谁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做法,才使得正当防卫的司法裁判逐步获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拥护,让司法有威信,有力量,也有温度,更贴近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
温情司法,“未”你守护成长
“能再给我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吗?我不想坐牢,想回去读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痛哭忏悔。据了解,周某骑电动摩托和朋友兜风途中,与在路边玩耍的一伙人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力气较大的他以一己之力将对方其中一人的手臂和下肢踢伤。因周某是未成年人,还在读书,该案到了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时,作为未检检察官的王君芳认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仅只是指控犯罪,维护公平正义,还要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传递司法温度。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她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多次对周某进行谈心疏导,促使周某真心悔过、周某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综合考量周某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等因素,对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对周某进行监督帮教,持续做好后期监督、考察工作。
法律不是无情物,多年来,在审查办理案件中,王君芳不仅追求公平正义,更温暖世道人心。“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一个社会的未来,在我心中,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我们如果只是把案件按照法律程序走完,不剖析、治理深层次的影响因素,家庭和个人就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王君芳说,未检检察官都笑称自己是“未检妈妈”,作为一名“未检妈妈”,她深知教育孩子的不易。
多年的工作经验让她深刻体会到,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司法保护处于最末端,未成年人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环节后,就意味着不仅仅是简单的违法犯罪问题了,而是复杂的社会问题。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网络、家庭等各方面共同发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才能真正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吴乐乐 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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