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物色“女友”,以情为饵诈骗56万余元 一男子犯诈骗罪获刑十年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陈碧霞 通过网络直播交友,是当下很流行的一种社交方式。然而,在网络虚拟世界交友的过程中,甜言蜜语的背后可能暗藏着违法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陷阱”。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据了解,2021年3月起,杨某在抖音平台直播期间,添加女粉丝为微信好友,并以发展情侣关系增进感情为幌子,博取被害人信任。在聊天中,不断以没钱还高利贷、被堵截殴打、无钱交房租、换手机换电脑、需要支付法院判决款项等为理由,甚至以自杀的方式博取被害人叶某等人的同情,被害人叶某等人被骗后主动转账给杨某。另外,杨某还以虚构合作开公司为名,骗取被害人款项用于其日常购物消费、还贷、支付部分车款或转进其支付宝账户等。经查,叶某等5名被害人共被诈骗合计562034.28元。
源城区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叶某等5名被害人共计562034.28元。
被告人杨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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