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社工”助力“迷途”少年回归正轨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肖玲玲 “感谢河源检察机关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你们的帮教,他们现在变得听话懂事,也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近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收到了3名附条件不起诉的家长送来的锦旗,感谢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对他们孩子的帮助。
据了解,2022年11月,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未成年人小新、小明、小浩(均为化名)等人寻衅滋事案,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综合对小新、小明、小浩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管条件等方面进行调查,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新、小明、小浩均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秉承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小新、小明、小浩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均为六个月。
考验期内,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启“未检+社工”帮教模式,引入社会力量组建帮教小组,通过线上、线下访谈,小组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社会实践等方式,对小新、小明、小浩开展普法教育、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帮教活动,及时了解小新等3人的思想及生活动态。
“未检+社工”帮教模式打破了以往陈规式“提交思想汇报、谈心谈话”模式,因案精准施教,提高考察帮教的精细化和准确性。在帮教小组的耐心引导下,小新、小明、小浩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认识,积极转变思想,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重回生活正轨。在考验期届满后,小新、小明、小浩因表现良好,检察机关最终对他们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据悉,“未检+社工”帮教模式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提升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成效。“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一面锦旗不仅代表着家长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河源检察机关恪尽职守,持续做好未检工作的动力。河源检察机关将坚持公正执法与温情司法并重,以关爱之心为迷途孩子引路,以责任和担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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