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人民法院敲响刑事案件巡回审判“第一槌”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陈碧霞 钟丽清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危险驾驶罪案件多发态势,近日,紫金县人民法院把巡回法庭“搬”到了义容镇人民政府,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紫金县人民法院敲响了刑事案件巡回审判“第一槌”。2023年6月27日21时,谭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与前方同向同车道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赖某与同乘人受伤。经鉴定,谭某血样中乙醇成分为254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阈值,涉嫌危险驾驶罪。
“你为什么酒后驾车?”庭审中,法官张锐光对被告人谭某发问。“当时感觉自己没喝多少,路程也不是很远,就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我以为没什么事……”谭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一脸悔恨。
“被告人谭某无视国家法律,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现判决如下:被告人谭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官当庭作出宣判后,被告人谭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有声的审判,无声的震撼。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100余名旁听人员“零距离”地了解了谭某因触碰法律底线而付出的惨痛代价。庭审结束后,法官还结合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了深入释法析理,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