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涉企纠纷 拖欠多年的工程款一次性结了
“这个案子你们两家公司经过结算,争议标的是比较明确的。你们其中一家公司属于工业园区企业,如果案子委派给县工业园区矛盾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的话,可以更加高效、零成本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东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新受理的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案件当事人提出建议。
据悉,东源县工业园区矛盾调解中心成立于今年7月11日,是由东源县人民法院、河源仲裁委员会、东源县司法局、东源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构建的集调解、仲裁和诉讼为一体的多元纠纷化解新平台,是为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尝试。
2015年6月29日,原告广东某电力公司河源分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某电力公司”)与被告东源某公司签订合同,东源某公司将高低压配电及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项目发包给河源某电力公司。河源某电力公司施工后如期供电,东源某公司却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一直拖欠河源某电力公司131098元工程款。2024年7月,河源某电力公司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当事人在听取东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关于诉前调解的建议后,同意该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由县工业园区矛盾调解中心主持调解。
案件进入调解中心后,调解员经过沟通,发现东源某公司有还款意愿,但确实存在负债多,固定资产变现难等问题。经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让双方换位思考,东源某公司为避免诉讼活动对公司信誉及后期发展造成进一步影响,表示愿意积极筹款;河源某电力公司考虑到对方的实际运营困难及双方多年合作,并考虑资金回笼需求,也愿意作出让步。
在收到东源某公司尽力筹措的9.6万元工程款项后,河源某电力公司主动放弃其余工程款,于近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在破除中小微企业经营中遇到的诉讼困境时,东源县人民法院充分调动各方调解力量,不断亮出“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法院+仲裁”等新招,为企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东源县工业园区矛盾调解中心成立后,不仅为工业园辖区及附近的居民、法人提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更是实现了调解、仲裁、诉讼流程的高效流转、无缝衔接,调解成功可立即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失败可按当事人意愿将案件转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开辟了一条解决民商事纠纷的“快速通道”。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魏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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