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耕地被填埋河卵石,法院强制执行将土地恢复原状 引导群众提高护田意识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罗宇 近日,连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连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在他人承包土地上填埋河卵石的土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分歧,连平法院依托联动机制,邀请相关部门参与执行,顺利将涉案土地恢复原状,并交付申请执行人使用。
工作人员清理涉案地块。
据悉,2020年4月,被执行人廖某乙、廖某丙为铺路,将申请执行人廖某甲承包的土地填埋了50多公分厚的河卵石,造成廖某甲承包的土地无法进行耕种,廖某甲就侵权行为诉至人民法院。2023年1月9日,连平法院经审理,判决廖某乙、廖某丙停止侵权行为,在三十日内清除填埋的河卵石,恢复涉案地块的原状。廖某乙、廖某丙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廖某甲申请强制执行。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连平法院向廖某乙、廖某丙发出《限期恢复涉案土地原状的通知》,但被拒绝签收。执行干警前往勘察现场,廖某乙、廖某丙情绪激动,非但不予配合,还纠集亲属阻碍执行。另一方面,廖某甲及其亲属也对对方表示强烈不满,要求尽快恢复土地原状。凭以往的工作经验,执行干警深知此案如不及时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连平法院决定依托联动机制开展联动执行。执行干警对执行现场实地勘验后,与联动单位沟通协调,制定了强制执行方案。随后,连平法院派出20余名干警,联动县自然资源局、高莞镇综治维稳中心及高莞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共同前往执行现场。
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测量现场,明晰界址,执行干警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反复阐述保护农耕地的重要性:“涉案土地属于农耕地而不是道路,铺设河卵石已经导致无法正常耕种。耕地受国家法律保护,破坏耕地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施工人员对涉案地块内的河卵石及杂物进行清理、搬运,执行干警全程指导现场工作有序开展。经过一日户外清理,涉案地块成功恢复原状,经廖某甲现场确认后,连平法院将耕地交付其使用。至此,案件顺利执结,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权威,还对当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护田、爱田意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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