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护“她”前行 源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陈金明 当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留下心理创伤,生活陷入困境时,谁来帮?近日,源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件刑事案件的两名未成年被侵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帮助她们走出困境,保护她们在人生道路上继续前行。
两名未成年人不幸受到人身侵害,身心承受极大痛苦。源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收到司法救助线索后,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并与市、区妇联和社区居委会多次沟通联络,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初步判断两名被侵害儿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第三检察部分别与两名孩子的母亲取得联系,并多次指导其提供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得知两案件被侵害儿童的母亲各自独立抚养2-3名小孩,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维持,生活困难。虽然被告人均受到法律严惩,但被害人未得到任何赔偿。
源城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两名儿童因受到了不法侵害,心理遭受严重创伤,需要矫治,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确有救助需要。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两名被侵害儿童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依法予以救助。决定分别对两名被侵害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并积极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更好地帮助她们走出生活困境。
下一步,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探索救助方式,拓宽救助渠道,积极融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继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的过程中不断延续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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