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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人民法院龙窝法庭律师调解室首案成功调解 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许宝怡 “感谢紫金法院,没想到纠缠了好几个月的土地问题这么快解决了,律师调解室的工作效率真高,又方便快捷。”近日,紫金县人民法院龙窝法庭律师调解室成功调解了该室于今年8月6日成立后的第一起案件,当事人李某(化姓)开心地说。

原来,李某家中有一块自留地,与孙某(化姓)的土地相邻。2023年,孙某建房侵占了李某的部分自留地,且将建筑垃圾倒在了李某的自留地上。李某与孙某沟通未果。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欲将孙某告上法院。

龙窝法庭负责人邓建兴审阅案卷材料,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具备一定的调解基础,为迅速有效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此案委托律师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现场。

律师调解室特邀律师调解员邓启鑫接到案件后,多次到涉案现场调查,前往龙窝镇综治中心了解情况,倾听李某和孙某的诉求,厘清了案件症结。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邓启鑫从法、理、情角度出发,经过反复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道明其中利害关系,最终孙某同意将侵占李某自留地的建筑拆除,并清除了堆放在自留地的建筑垃圾。至此,该起排除妨碍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律师参与调解,是龙窝法庭多元解纷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律师作为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桥梁,可以有效发挥专业优势和当事人的信任优势,起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缓冲带作用,共同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解纷服务。”邓建兴介绍道。

据悉,接下来,龙窝法庭将深度参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共同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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