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县检察院运用“支持起诉+”模式 以检察之爱温暖“事实孤儿”
近日,紫金县检察院运用“支持起诉+”模式,成功办理一起变更监护人案件,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解决了两名未成年人的抚养难题,以检察之爱让游离于社会救助体系之外的孩子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解决了我们的一大揪心事!”该起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当事人马某专程来到紫金县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连番道谢。
监护缺失,合法权益难保障
今年,紫金县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了解到未成年人小怡和小凤的困境。据了解,2015年,马某的女儿马某英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李某一直在女方家生活。李某与马某英分别于2015年、2018年生下小怡和小凤,均在马某家抚养。2018年,李某离家出走后杳无音信,未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2020年,马某英又因病去世,自此小怡和小凤二人由外祖父马某单独抚养。
马某年事渐高,经济能力有限,且无法定监护权,姐妹俩办理医保、民政救助等事务存在诸多不便。为更好照顾小怡和小凤,马某多次奔走于相关部门,希望将姐妹俩的监护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但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我虽已尽全力抚养她们两姐妹,但我年纪也大了,没办法劳作,目前只能勉强养活她们。”年近七旬的马某无奈地对检察官说。
在发现这一线索后,紫金县检察院主动告知马某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通过诉讼撤销李某的监护权,确定其监护人资格。经初步审查认定,马某符合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条件。
支持起诉,全面保护暖民心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实地走访村委和学校了解相关情况。经充分调查核实,承办检察官认为应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遵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马某作为小怡和小凤的监护人。2024年8月,紫金县检察院向紫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9月,紫金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予以支持。
为了两个孩子日后生活和学习更有保障,紫金县检察院积极与当地镇政府协商,帮助马某为孩子落实“事实孤儿”申请事宜,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日前,紫金县民政局通过了两个孩子“事实孤儿”申请。
为强化综合履职,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本案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同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经调查核实,小怡和小凤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紫金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小怡和小凤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万元,进一步纾解当事人面临的生活困境,以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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