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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检察院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网格”工作机制 打通乡村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

为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近年来,东源县检察院以“检心向党守护公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品牌为依托,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网格”工作机制,通过设立21个乡镇检察联络站、287个村级网格点,形成“检察官+116名网格员”的立体化监督网络,延伸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触角,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履职。

“追究刑责+生态赔偿”,联络站里的“零距离普法”

据悉,东源县检察院加大对万绿湖、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运用“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生态修复”办案模式,依托联络站将庭审开进自然保护区,在追究侵权主体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要求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加大违法成本,实现有效震慑。

2024年以来,东源县检察院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公益诉讼17件,追索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6214万元,督促修复治理被破坏的林地801亩,处理固体废物1810吨。邀请网格员、护林员、“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等共20余人参加庭审,以身边鲜活的案例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

“党员+网格员”共建,开展生态修复

今年5月份,东源县检察院联合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在万绿湖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及参与活动的代表们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有序地站在放流槽前将鱼苗缓缓放入水中。透过清澈纯净的万绿湖水,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苗迅速游向水域深处,为万绿湖增添了勃勃生机。此次增殖放流活动部分增殖放流资金来源于东源县检察院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包含了草鱼、鳙鱼、鲢鱼等鱼苗品种。

据悉,为解决破坏生态案件异地修复难题,东源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设立并运行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在东江国家湿地公园、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蓝口镇郊野公园以及涧头镇、黄村镇等地设立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立公益诉讼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邀请当地网格员志愿者共同参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12场次,推动补植复绿林地210亩,种植树苗1.4万株,增殖放流鱼苗140万尾。

“检察官+网格员”共联,开展“回头看”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全流程闭环管理,结合开展非法采矿等犯罪治理工作,东源县检察院持续跟进案件整改、生态修复情况,实现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组建“挂钩检察官+当地网格员”生态修复评估队伍,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涉案地点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回头看”。

通过对重大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以“现场勘查+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评估,把网格员和“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的意见作为评估生态修复是否完成的重要参考,共开展生态修复评估12件次,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被破坏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参与办案+推动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

东源县检察院还以乡镇检察公益诉讼联络站为依托,由挂钩检察官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公益损害的案件线索,并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依法办理。网格员在日常开展网格巡查过程中,发现公共利益损害问题,可通过“益心为公”平台向检察机关反映,检察机关邀请网格员共同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更快更好解决乡村公益诉讼损害问题。

据统计,2024年以来,东源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食药安全益路行”、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采纳整改率达100%,其中邀请网格员参与现场勘查、公开听证、公开庭审、“回头看”等活动145场次,联合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册(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公益诉讼+网格”工作机制是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有效打通了乡村公益保护“最后一公里”。东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东源县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群众需求导向和工作效果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以“检察公益诉讼+网格”的丰富实践,持续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全力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为东源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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