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六字诀”办好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以“检察蓝”守护河源“生态绿”
今年三月,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下简称第四检察部)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记者了解到,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近年来该集体认真落实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严、强、实、深、细、广“六字诀”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生态检察职能,为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检察贡献。
“严”党建“强”队伍
第四检察部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既是业务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结合,确保生态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党的事业全局。制定《关于服务保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打造“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的实施方案》,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同时,创新设立“生态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突破线索移送不及时、协作不到位、一体化办案待加强等办案壁垒。打造上下两级检察院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以市检察院为龙头、基层检察院紧密配合的办案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线索统一管理、联合摸排,对重要案件联合办理、统筹推进。
“实”监督“深”治理
第四检察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积极配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打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面落实与市公安局签订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加大环境资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力度,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此外,市、县两级检察院还牵头联动同级法院、财政部门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缴纳的公益损害赔偿金等资金缴入该账户中,账户资金专款专用、统筹管理,有力破解环境损害赔偿金与刑事罚金不作区分上缴、执行难等问题。
“细”调研“广”协作
针对辖区内水环境污染、危险废物等领域案件高发的情况,第四检察部经过深入调研,发现治理漏洞和短板,向有关部门发出3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难问题。立足河源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实际,结合去年全省首例非法贩卖恐龙蛋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经验,在地方立法《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中提出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的意见,获省、市人大常委会采纳并施行。
同时,与市河长办、市林长办及36个成员单位建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落实联合巡湖巡河巡林、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与联合会商,共同发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招募一批志愿者,发挥志愿者在高质效办案中的助力作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强化检察公开听证,借助外脑智慧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据介绍,第四检察部指导全市办理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公益诉讼案件40余件,相关工作情况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4年度检察机关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事例”。打造“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督促修复、治理被损毁污染的土壤、水域4.78万亩,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97万吨,推动补植复绿2.3万棵,增殖放流鱼苗160万尾,推动《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同时荣获全市工作创新大赛一等奖、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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