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检察建议“开处方” 不让驾驶员“带病”上路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肖玲玲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核查,目前已对7名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有的从业资格证进行注销,下一步将对本地区道路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资格证进行定期清理……”近日,龙川县检察院收到了龙川县交通运输局的反馈,这也意味着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后的7名违法犯罪人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又被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据悉,2024年11月,龙川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个别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人员被判处刑罚后未依法被吊销驾驶证,仍持有效证件驾驶机动车“带病”上路。

为精准排查出此类人员,龙川县检察院应用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将近三年已判决生效的74件交通肇事案被告人信息,与行政执法部门系统驾驶人信息进行数据碰撞、分析比对,发现线索20条。经调查核实后,确实存在7名违法犯罪人员驾驶证未依法被吊销,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情况。

2024年12月,龙川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龙川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交警大队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依法吊销7名违法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对已被判处刑罚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清查。龙川县公安局还表示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共同强化对此类问题的监督治理。

“既然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那是否与其相关联的证件应当同步注销呢?”检察官有着更深的思考。虽然仅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无法进行运输工作,但是这些“僵尸证”给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不便,也给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潜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对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注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

今年初,龙川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7名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违法行为人驾驶证已被吊销,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仍处于有效状态,遂向龙川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龙川县交通运输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并及时完成整改,交通违法犯罪人员持有效证件继续从事道路运输行业工作带来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上一篇:网络中国节·清明|艾粄飘香暖人心
下一篇:我市交警安全教育嘉年华火热开展 共筑平安校园防护网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