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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走深走实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肖玲玲 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近日,河源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2023年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对困难妇女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及2024年双方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后,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走深走实的又一具体举措。

《意见》包括“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民事支持起诉”“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对困难妇女儿童多元化救助”“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等内容。协作机制有利于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也是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检察监督与社会协作机制的有效探索。

《意见》还细化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和义务,建立了联席会议、对口联系、线索互移、联合培训、工作保密五项工作机制,明确加强工作交流,确保部门沟通协调顺利推进,畅通排查举报维权渠道,推动妇女儿童司法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同时,明确了在对涉案妇女儿童开展维权、保护、教育工作时,应当注意保密,避免采取可能泄露其身份、影响其名誉的方式。

据悉,近年来,河源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妇联组织的沟通配合,纵深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2023年,市检察院与市妇联会签《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河源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多元化救助、联合回访以及常态化沟通协作内容,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对困难妇女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截至目前,妇联向检察机关移送线索6条,检察机关办结后移送妇联开展救助帮扶案件12件。2024年,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印发《关于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接下来,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妇联”联动机制,在案件线索共享、联合救助帮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方面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工作职能,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检察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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