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垃圾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需开展连平县垃圾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成后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连平县垃圾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留潭村舌麻坑;
(5)现有项目概况: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总占地面积约500亩,填埋库区占地面积5.35万平方米,其中老库区占地面积约44000平方米,应急填埋库区占地约9500平方米。项目于2017年启用,现已填满封场,填埋库区已填垃圾量约36.95万吨。
(6)改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拟对连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开挖,存量垃圾开挖量约36.95万吨。开挖过程中同时进行好氧稳定化处理、垃圾筛分、臭气防控、雨污分流、堆体稳定性监测、库区修复等工作。项目挖出的存量垃圾筛分后轻质可燃物运送至垃圾焚烧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其余组分外运处置或原地回填处理。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刘所
联系电话:0762-4332720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北门路36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单位名称:河源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62-3690223
电子邮箱:707391509@qq.com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5号60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提交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五)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连平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6年 1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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