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法院龙窝法庭依托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通行纠纷 让“堵心路”变“连心路”
晨雾未散,紫金县龙窝镇的茶山已笼罩在淡金色的晨曦里。一条蜿蜒土路顺着山势缓缓抬升,这是陈家、黄家日常进出共用的通道,路面整洁、视野开阔。可两个月前,这条必经坡路堆满断枝残叶,满地狼藉,两家人因此路积怨,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堵心路”。
这条“堵心路”,是如何打通成坦途的?答案就在紫金县人民法院龙窝人民法庭推行的“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多方联动解纷机制。

现场勘察。
多方联动,厘清纠纷症结
事情要从2026年5月说起。陈某与黄某是龙窝镇的同村邻居。一条三米来宽的土路蜿蜒曲折地绕坡而上,将前后两家连在一起。今春,黄某在道路中段旁侧的空地上插下了一排木薯苗,起初苗子矮,不显眼,可入夏后木薯疯长,植株向外延伸,茂密的叶片成了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陈某日常通行受阻,便挥刀将拦路的木薯苗尽数砍去。黄某得知后,一气之下前往陈某的茶园砍伐了69棵茶树。
陈某发现后随即向龙窝镇派出所报警。接警的民警赶到现场时,两人正站在路边吵得不可开交,都称涉案土地归自家所有。派出所当即将情况通报至龙窝镇综治中心,并同步启动“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多方联动解纷机制。
案件进入联动程序后,龙窝法庭负责人邓建兴第一时间与派出所、综治中心组成联合工作组。鉴于双方情绪激动,难以面对面做工作,工作组决定先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上门倾听诉求。在一次次拉家常式的交谈中,争议焦点逐渐清晰——案涉土地系黄某所有,双方主要是对公共道路通行权这件事在法律理解上不一样。随后,联合工作组一同前往实地勘察,对照原始资料测量道路宽度、确认种植位置、清点并评估被砍作物的数量与价值,并通过模拟通行来直观判断妨碍程度。
法理情融合,化解邻里积怨
调解当天,联合工作组一起在综治中心给双方做工作。陈某与黄某各坐一头,互不搭话,空气仿佛凝固了。邓建兴没有急于开口,而是先给双方倒上一杯热茶,用温和的语气缓和了现场的气氛,再将实地勘察得来的数据事实细细道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的规定,指出陈某即便认为通行受阻,也应当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其自行砍伐木薯的行为超出了合理边界;同时向双方释明,互相砍伐作物的行为若损失达到法定数额,可能从民事侵权转化为刑事犯罪。派出所民警和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也结合辖区邻里纠纷引发打架、故意毁坏财物的真实案例辅助开展警示教育。
“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为了几棵苗子闹到法庭上判个输赢?这条路,你们两家走了几十年,老人走、孩子走,往后还得走。今天把路堵上了,堵的不光是脚底下的道,也是两家人心里的道。”邓建兴语重心长地劝导双方立足乡土情谊,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协商沟通,双方情绪逐步缓和,均愿意各退一步。在龙窝法庭、派出所、综治中心共同见证下,陈某与黄某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均放弃追究作物损坏赔偿,约定今后涉案地只作为道路使用,供双方通行,不得种植任何作物或建设其他建筑物。至此,这条曾经的“堵心路”,终于走成了两家的“连心路”。
近年来,龙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今年以来,龙窝法庭共参加辖区乡镇综治中心研判会18次,依托联动解纷机制指导调解工作43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1起,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温情调解守护乡土安宁。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许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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