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物价坐上“过山车”
国家发改委取消临时价格干预,市物价局表示
      本报讯(记者 叶能军)国家发改委日前宣布,自12月1日起解除对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鸡蛋、猪肉等在内的食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干预措施解除,会不会造成这些食品的价格大涨?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便取消对部分食品的临时价格干预,价格监测力度也会随之加大,市民无须担心未来市场价格会出现大起大落。
      据了解,我市自2008年1月25日起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及其制品、乳品、鸡蛋、液化石油气等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全市范围内共有15家企业被列入调价备案范围,备案商品包括液化石油气、猪肉、大米、花生油等。这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调高价格4%(含4%)以上的;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含6%)以上的;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含10%)以上的,应当在调价实施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当地市、县物价部门。
     “取消对部分食品的临时价格干预,物价部门也会继续保持价格监测力度,确保市场平稳。”昨日上午,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据介绍,我市纳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商品价格相比年初降幅明显,液化石油气、猪肉等商品价格已从高位回落,市场供求趋于稳定,市民无须担心未来市场价格会出现大起大落。
      该负责人表示,取消临时价格干预并不表示物价部门的监管力度会有所削弱,“物价部门将密切关注曾经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内的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动,防止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并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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