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市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执行。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底止。
二、考试时间、考试级别、考试科目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16、17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1、各地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股)报名。
2、实行网上报名。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①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系统开通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月4日至18日。),并按规定的报名流程、要求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②、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12月25日。
③、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于2008年12月25日前结束。
六、报考收费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09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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