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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付款”是货到后验货才付款还是付款才能看货?

      本报讯(记者 叶能军)“货到付款”通常的理解是货到后先验货才付款,但市民曾先生遭遇的“货到付款”却是先付款才能看货,待到发现货物有问题时,却发现退货无门了。
      据曾先生介绍,他3月1日在一家卫视的购物广告上看中了一款手机,该手机号称具备超长待机50天、支持手机GPS导航、视频播放等数十种功能,售价899元,额外赠送99元超值大礼包。
      起初,曾先生担心手机的质量没有保证,可商家“货到付款”的承诺让他吃了颗定心丸。曾先生最初的理解是,“货到付款”可以先看货再付款,一旦发现货品不对头,可以拒绝付款。于是他按电视屏幕上提供的购物电话,进行了订购。
      3月9日,曾先生订购的手机送上了门。曾先生正欲打开快递送来的包裹时,快递员表示要先付钱才可打开包装。曾先生想反正送快递的就在旁边又不会跑,就先付了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说是500万像素的摄像头拍的照片居然模糊不清,比自己原来30万像素的可拍照手机的效果还差,而且,怎么也找不到广告上所说的GPS导航功能。
      这时,快递员急着到下一家去送货,准备离开。曾先生对这款手机感觉不满意,便向快递员要求退货。可快递员却表示,快递公司只负责送货,退货得找投寄方。快递员解释说,因为邮寄单上有“先付款再验货”的特别注明,拆开了包装他们就不可以退回投寄方了。
      无奈之下,曾先生只好暂时收下手机。回家后给手机充电,发现充了20多分钟后就出现“警告!充电器接触不良”的字样。曾先生拨打购物电话反映情况,客服人员答复说会让专人给他回复电话,但是他等了一天也无人回电,售后服务电话也没有人接。
      “我怀疑商家以货到付款为幌子欺骗消费者,也已经向消委会投诉了,希望能借此提醒消费者。”曾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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