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服役”钢瓶要“强制退役”“定时炸弹”该排除
执法人员认真地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
“超期未检或报废的钢瓶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严厉查处这些钢瓶。”昨日,市质监局、城管局、消防局召集各县区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负责人及源城、东源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负责人,部署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为保障安全和消除安全隐患,打击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3月11日至4月10日,将集中整治超期未检及报废的气瓶。
现状:仍有钢瓶超期“服役”
据了解,我市大部分充装气站都能依法依规遵守钢瓶送检工作,很大程度上从源头抑制了钢瓶的安全隐患,但也有部分充装液化气站擅自违法违规充装气或送检不合格的钢瓶,个别气站还将钢瓶送往外地检验。从全市调查情况来看,仍有超期未检钢瓶或报废钢瓶在充气,送检钢瓶的数量下滑比较明显。
据市消防部门介绍,钢瓶的液化气是利用高压液态浓缩充装的,若泄露和不慎使用,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超期未检或报废钢瓶仍在“服役”潜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
近两年来,在火灾安全事故中,液化石油气钢瓶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占了火灾事故的30%左右。综合分析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事故,主要表现为用户对液化气钢瓶使用不当和报废钢瓶过期服役引起的;甚至有的用户钢瓶使用常识不强,直接自行倒灌液化气而引发事故。
对策:加大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市质监等职能部门把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工作作为民生重点事情来抓,提高了气瓶定期检验率。但为何超期未检或报废钢瓶仍在“服役”的情况仍不容乐观?
据调查分析,一些超期未检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仍在“服役”,其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部分充装气站安全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客观认识和分析不合格钢瓶带来的安全隐患。二是充装气站对经营网点管理不够规范,网点送气工没有拒收过期钢瓶。三是钢瓶检验站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有待加强,钢瓶检验站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服务为用户和充气站提供条件,同时多备一些新钢瓶,方便用户借瓶或买瓶。四是钢瓶送检属地原则把握不好,个别充装气站竟把钢瓶送外地检验。五是按照有关规定,镙丝(款式)钢瓶因是1992年生产的,年限已达报废,明文一律不能充装的,但一些充装气站仍给予充气。
市质监、消防局认为,液化气钢瓶的安全与否,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加强用户和充装气站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超期未检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充气,如有关方面可制定安全手册免费发放给居民阅读,让用户正确使用液化气钢瓶。
行动:重点检查充装和销售点
据了解,此次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检查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充装超期未检和非自有产权气瓶、是否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及液化石油气销售门市是否存在销售超期未检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
按照部署,近日,相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辖区内的充装气站和燃气销售门市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超期未检、报废气瓶要强制送钢检站检验或报废处理,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钢瓶行为。
张紫辉 梁秀慧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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