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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巾”饮料事件协商未果 消费者要赔偿 厂方难接受

 

发现问题的500ml装绿茶。

■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

      叶小姐是新市区某宾馆工作人员,该宾馆定期向一家批发部购买各种饮料,放在前台供客人选购和自己人饮用。上周四,她在整理一箱批发回来的康师傅绿茶时,发现其中一瓶瓶口漂浮着白色异物,她从外观上判断是一块纸巾,顿觉不可思议,遂致电本报反映问题。在记者建议下,叶小姐将问题绿茶送到了兴源工商所,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兴源工商所工作人员接报后,对问题绿茶进行了封存,并立即展开行动对销售方河源市益民商店进行检查。检查未发现同批次即2008年10月15日03:32GB4批次的康师傅绿茶(500ml装),商店也未能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当日下午,绿茶生产商广州顶津饮品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了解此事后,联系到叶小姐和本报记者,表示次日将派代表到河源来处理此事。

■“纸巾”为漏气所致?

      就在工商部门对销售商店进行检查的同时,供货商广州顶津饮品有限公司粤海营业部惠州处河源所工作人员刘国辉也赶到商店,他向工商部门表示,瓶内异物不可能是纸巾,而是变质后产生的沉淀物。他解释说,“未开瓶的该产品内存沉淀的原因是瓶盖未盖严实导致空气进入造成,以前供货商也碰到过类似情况。”他表示,将联系厂方及时将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拿给工商部门。
      兴源工商所工作人员刘峰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规,销售变质商品属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类,可对销售方进行处理并处以罚金,但叶小姐未能提供购货凭证,因此在对销售方进行检查后无法做进一步处理。工商人员还介绍,茶饮料中含有一种叫茶多酚的物质,遇到空气后会导致饮料变质,但该瓶绿茶出现状况的具体原因还不能凭肉眼确定。

■双方避开媒体欲私了

       17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叶小姐,询问事情进展,她表示厂方代表正在从广州赶来河源的路上,双方接触时会及时通告。下午4时,记者在工商所获悉,当事双方1个小时前离开,决定私自协商处理此事。而当天下午,本地电视台获知消息后也联系了当事人,要求采访,但被拒绝。
       刘峰介绍,厂方代表蒋先生看了封存绿茶后,表示产品确实为他们所生产,外包装基本完好,应是变质引起。据介绍,双方随即提出私下解决此事,由于叶小姐在投诉时未提出明确诉求,而投诉时的身份是经营者,经营者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解范畴之内,工商人员便同意“私了”,但向厂家强调必须及时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当事双方协商未果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蒋先生,他表示已离开河源。蒋先生称,自己及供货商已与叶小姐有过接触并作解释,提出为叶小姐更换这箱绿茶,但叶小姐和朋友不同意,起初要求48万元的赔偿,后来又将赔偿金额降到5万元,不然就将以消费者身份继续向工商部门投诉,并曝光此事。蒋先生表示,公司处理此事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处理,如此巨额赔偿是不合理诉求,公司总部将派公关部门来接手处理此事,并给叶小姐和本报一个答复。
      叶小姐表示,48万元的赔偿要求只是句气话,起初协商时厂方代表态度不错,但是供货商代表态度就不太好,自己的一位朋友很生气,才说出要求对方拿出两个点(2%)来作为赔偿。叶小姐称,她要求“康师傅”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做出解释,并向消费者道歉,而自己要求适当赔偿是应该的。
      记者随即向粤海营业部惠州处河源所工作人员求证协商内容,对方表示怎么处理不归业务部门负责,不便透露协商内容。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叶小姐仍在等待厂家的处理结果。
本报记者 张安定/文 谭兴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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