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呀,你们为何抛下宝宝 妇幼保健院100天收到3弃婴
核心提示
记者昨日从市妇幼保健院获悉,该院近3个月内就收到3名弃婴。据市民政部门统计,市区每年都会接到十几起弃婴的情况报告,目前在各福利院生活的不仅有孤儿,也有被父母遗弃的弃婴。
我国《刑法》规定,遗弃自己的亲生孩子,构成遗弃罪的,最高可获刑5年。其实,不谈法理上如何制约、惩戒,从情感上来说,这些被遗弃的孩子所受的伤害将是一辈子的。因为父母是孩子成长中的关键人物,任何人都不能取代。
5个月大的“多多”得到护士们的细心照料。
现象:弃婴行为时有发生
今年1月初,市妇幼保健院由外院转入了一位刚出生的病重男婴,入院不久该婴儿就用上了呼吸机。病情就是命令!该院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救治,在医护人员的不懈努力下,这名婴儿的病情逐渐稳定并日益好转。本来婴儿住院1个月后就可办理出院,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满1个月后父母并没有办出院手续把孩子接回家去,而是让他继续住在新生儿科,迄今已近5个月。
昨天上午,记者在市妇幼保健院见到了这位男婴,再过两天他就满5个月了。“我们为他起了个‘多多’的小名,希望他能多得到些关心和爱护。”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护士长张淑芬告诉记者。据张淑芬介绍,“多多”的情况跟其他弃婴不同,其他弃婴被送到医院后,他们的父母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有的人连办理入院时留下的电话和地址都是假的。而“多多”的父亲能联系上,一个月内也会来看他一到两次,最近的一次是半个月前,他给“多多”买了两套衣服和奶粉。
“早在四个月前,‘多多’经过治疗后病情就已恢复,各项筛查发现其身体状况良好。但其父亲就是不肯办理出院手续,即使医院承诺减免其他费用,只收药费,然而事情仍一直拖到了现在。”张淑芬说。据介绍,由于“多多”家属长期不在身边,在职责范围之外护士们还主动承担起了其“家人”的角色,几位刚生育不久的护士,在给自家孩子喂粥和米糊的同时,时常也给“多多”带上一份,有护士还自掏腰包为他买来衣服和奶粉。
原因:多种因素造成弃婴现象
目前,随着“多多”的成长,医院的婴儿床活动空间已日显狭小。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由于缺少父母的照顾,对婴儿的继续成长也极其不利,毕竟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关键人物,任何人也无法取代。
据张淑芬介绍,包括“多多”在内,近3个月内她已参与护理了3个弃婴。而近3年内,市妇幼保健院已收到十几个弃婴。
据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弃婴是个社会化现象,在不同的医院和不同地区均有存在和发生。该负责人认为,造成弃婴现象是多因素的,主要包括经济承受力、性别歧视、婴儿自身身体缺陷等因素。一些贫困家庭如遇上婴儿重病,无法承担所要承担的费用时,婴儿的父母往往会选择将婴儿留在医院,进而推给社会福利机构;“重男轻女”思想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导致女童被遗弃;婴儿先天有缺陷或病重留下后遗症,部分父母无视道德伦理,产生丢弃了这个,大不了再生一个的错误思想。
此外,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普遍遇冷,导致“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出现了严重危机,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出现增加,这也是引发弃婴事件的一个诱因。而城市流动人群和青少年造成非婚生育,无力抚养婴儿也导致弃婴产生。
统计:每年发生十几宗弃婴事件
针对时有发生的弃婴事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真的是找不到父母的婴儿,在办理合法手续后,市社会福利机构肯定会接纳,并且细心照料。据介绍,近几年市区每年都会接到十几起弃婴的情况报告,目前在各福利院生活的不仅有孤儿,也有被父母遗弃的弃婴。从民政部门的角度来说,所倡导的是从社会道德的层面要求新生儿的父母,不管新生儿是不是残疾、是男是女,父母都应该尽到抚养的责任和义务。与此同时,加大保护儿童的宣传教育工作。但他表示,仅靠良心和道德,难以杜绝弃婴行为,还需要从法律和社会保障层面对此进行监管和防范。
据我国《刑法》关于遗弃罪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此,有市民表示,在从法理上制约弃婴行为的同时,还应建立医疗、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参与的社会保障机制,并发动社会的力量,对因经济困难和婴儿病情而导致的弃婴行为及时进行干预,从源头上断绝弃婴现象。
本报记者 叶能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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