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一饰品厂拖欠别人加工费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和解
本报讯(记者 刁城帮 通讯员 吴小敏)日前,东源县法院在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东源县某饰品厂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听证会时,邀请5名市县人大代表到现场观摩审判。据悉,这是该法院开展“百场见证执行”活动的其中一项内容。
去年8月,张某以东源县一饰品厂拖欠其加工费为由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东源县某饰品厂支付张某加工费131027.30元。判决书生效后,饰品厂却分文未付。今年1月7日,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某饰品厂的4台压铸机。之后,饰品厂先后向张某支付了4万元,余款仍未付清。法院考虑到如果强制拍卖饰品厂的压铸机,必定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于是决定对该案举行执行听证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
经过调解,饰品厂同意每月付款2至3万元不等的金额给张某,直至付清余款,从而避免了压铸机被拍卖的命运。
相关热词搜索:法院 去年8月,张某以东源县一饰品厂拖欠其加工费为由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东源县某饰品厂支付张某加工费131027.30元。判决书生效后,饰品厂却分文未付。今年1月7日,张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某饰品厂的4台压铸机。之后,饰品厂先后向张某支付了4万元,余款仍未付清。法院考虑到如果强制拍卖饰品厂的压铸机,必定会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于是决定对该案举行执行听证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
经过调解,饰品厂同意每月付款2至3万元不等的金额给张某,直至付清余款,从而避免了压铸机被拍卖的命运。
上一篇:公安厅督导组莅槎
下一篇:青年男女一前一后出门 男的没把好玻璃门女的被撞伤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