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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上班抢修 一边“上班”盗窃 3名“家贼”终被抓获

     都说家贼难防,这句古训一点也不假。在龙川就有一伙盗贼演绎双面人生,他们一边上班抢修通信设备,一边“上班”盗窃单位的设备。日前,龙川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盗窃电信设施的犯罪团伙,抓获4名盗窃、销售通信设备嫌疑人,破获系列盗窃电信设施案件6起。
     7月30日,市区一通信公司向龙川警方报警,称六七月份以来,该公司在龙川、东源等信号基站的通讯电池频频被盗,这些电池可保障基站在停电期间正常接收电信和发送移动信号,电池一旦被盗,如遇停电,将造成方圆两三公里范围内信号中断,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30万元。
    接到报警后,龙川警方召开了案情分析会,认为这些案件应系同一伙人所为,有一定的电工专业知识,采用专业工具作案,且可能有固定的销赃场所或人员。龙川警方成立了专案组,一方面对全县辖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等地进行摸排,一方面加强便衣伏击工作。通过10多天的缜密侦查,民警发现负责该公司信号基站维修的工作人员梁某文、张某豪、何某煌有作案嫌疑。
     8月11日,专案组采取抓捕行动,在龙川县城水坑风景区抓获犯罪嫌疑人何某煌(男,26岁,河源连平人)、张某豪(男,22岁,梅州梅县人);8月12日,在梅州公安局的协助下,将梁某文(男,26岁,梅州梅江区人)抓获;8月12日下午5时许,专案组在县城水贝开发区一废旧物品收购站抓获销赃的犯罪嫌疑人何某连(女,44岁,龙川老隆镇人)。
     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销赃通信设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梁某文、张某豪、何某煌均为与该公司合作的另一公司龙川办事处员工,专门负责龙川辖区的信号基站的维护工作。为了牟取暴利,3人在上班期间,利用公司的抢修车和工具到各处信号基站盗窃电池,得手后,低价卖给本地和深圳等地的废旧物品收购站。

     本报记者 刁城帮 通讯员 李燕南 邹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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