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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2008年度律师工作量化考核“先进单位”、“表扬单位”的公示

  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粤司办[2007]197号),结合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我市律师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和《关于开展2008年河源市律师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河司字[2008]59号)要求,2008年度律师工作量化考核工作已完成,按照量化考核分数,经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拟授予:广东东江律师事务所、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广东至友律师事务所、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广东航法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工作量化考核“先进单位”;广东鸣智律师事务所、广东粤冠律师事务所、广东碧天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常达世律师事务所为律师工作量化考核“表扬单位”

  为达到社会各届认可的目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反映。受理单位: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2-3820066 ;市律师协会,联系电话:  0762-3820026;邮政编码517000。也可以用书面的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寄至河源市司法局。
 

河源市司法局   河源市律师协会

 二 OO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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