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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树市花 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热爱家乡、参与城市建设的热情,增强市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提升城市品位, 促进“ 公园城市”、“万绿水城”目标的实现,为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河源市市树市花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当地特产植物,或者虽非本土原产,但适宜当地栽培,存活率高,易繁殖。

      (二)枝繁叶茂,树形优美;花姿、花色美,花期较长,广泛应用。

      (三)抗逆性强,栽植成本低,见效快,有较深刻寓意,有较高知名度。

二、候选市树市花

      (一)候选市树:红豆树、香樟、大叶榕、枫香、白兰、红花紫荆等六种;候选市花:荷花、桂花、杜鹃、茶花、桃花、木槿等六种。

      (二)市民也可推荐其它品种。

三、评选方法

      (一)市民投票方式。1、报纸投票。《河源日报》、《河源晚报》刊登市树市花选票,市民填好后邮寄至河源市城管局七楼办公室(地址:河源市凯丰路6 号,邮编 517000),信封上标明“市树市花评选”字样。2、现场投票。在文化广场、茶山公园等分别设立市树市花评选投票箱,放有选票,市民可现场填写、投票。3、网上征集。市民通过登陆www.heyuan. gov.cn(河源市政府网)、www. heyuan.cn(河源网)进行网上评选。电子邮箱:HYCGJ666@163. COM。4、电话投票。联系电话: 12319,传真:0762-3316239。详细投票方式敬请留意相关媒体。

      (二)市民须提供姓名、联系地址与电话,方便抽奖。四、评选时间市民参与评选时间为:2009 年12月14日至2010年1月10日。五、奖励办法市树市花确定后,将通过公开抽奖进行奖励。设市树市花评选个人一等奖5 名,奖励500 元;二等奖10 名,奖励300 元;三等奖 20 名,奖励100 元;另设单位优秀组织奖10名,颁发荣誉牌匾。

河源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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