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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在榄坝村坠楼遇难 赔偿调解未果亲属四处求助

      本报讯(记者 程癸键 黄丹) 1 月5 日,源城区源南镇榄坝村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建筑工人陈建兵在作业时从五楼坠亡(相关报道见本报1 月6 日A3 版),死者家属要求最低赔偿35 万元,房屋业主和包工头只愿意一共赔偿 13 万元。因为三方(包工头、房屋业主和死者家属) 在赔偿金额上争议较大,前日,由城南派出所与源南镇政府组织的善后赔偿调解未达成一致协议。

      1 月7 日,第一次调解,陈建兵家属要求房屋业主、包工头赔偿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总计50 万元,对方没有接受。经过多次调解后,前日,死者家属将索赔金额降至35 万元,房屋业主和包工头提出愿意赔偿 13万元。

      对对方提出的这一赔偿金额,陈建兵家属表示“不能接受”。结束调解之后,城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建议陈建兵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昨日,陈建兵的哥哥陈村致电本报寻求帮助。陈村说,对诉讼的相关程序和准备工作,都是一无所知。陈村和他的家人担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会不会花费他们太长的时间。陈建兵的父亲、妻子都从外地赶到河源来处理善后, 他们希望早日解决赔偿问题,回老家四川安葬亲人。

      就此事故的赔偿问题,记者咨询了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于荣。于荣律师答复,“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受害人的情况、当地具体标准等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于荣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修建4层以上的房屋时,建设工程施工应当交由有施工资质的建筑队伍完成,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和安全措施。

   相关报道详见: http://www.hynews.org/news/2010/0106/article_8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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