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化词语禁用于化妆品名称 但“纯天然”海口仍在夸
本报讯(记者 冷春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规定,从本月8 日开始,一些绝对化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夸大效果的词语被禁止用于化妆品名称。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很多化妆品仍未卸去违规装束,“超强”、“祛斑”、“纯天然”等禁用词汇还是成为很多化妆品的宣传手段。
“这种洗发水是纯天然植物配方,一点都不刺激的。”在市区一家超市,一名售货员拿着一瓶洗发水向记者推荐。记者发现,售货员在向顾客推荐每一款化妆品的时候几乎都会提到“纯天然”“抗过敏”等词汇。
据悉,在化妆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语包括11 大类。消费者们在选购化妆品时需注意了,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化妆品上出现的某些功效,小心被“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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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命名出新规
“特效减肥”、“中医世家华佗再世”、“ 瘦脸洗面奶”……伴随着化妆品种类的丰富,复杂的化妆品名称也令人眼花缭乱。但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了《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为化妆品名称“卸妆”。这意味着,上述化妆品名称将不能再使用了。
据了解,《化妆品命名规定》要求,化妆品命名不得含有误导、欺骗消费者的内容。在化妆品名称中有11类禁止表达的词语,分别是:“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特级、换肤、祛除皱纹”等绝对化词意;宣称产品“纯天然”的虚假性词意;“抗菌、抑菌、除菌、解毒、抗敏、祛疤、生发、毛发再生、减肥、瘦身、瘦脸、瘦腿”等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等医学名人;医疗术语;以及其他6类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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