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以20 元/吨向业主收取热水费 各方面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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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居住在市区永福路某小区的业主朱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居住的小区一直以来物业公司都以20 元/吨收取热水费用,随着部分业主不再使用集中供热水系统,导致物业亏损。而近日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出调查表:决定4 月份起空气能所使用的电费按实际分摊,如按照2月份实计,每吨热水将达到35.62元。表中说明,如果不同意,将视为不再使用集中供热水处理。
业主认为,小区供热系统水电费分摊做法欠妥。
业主:热水价格离谱
朱先生说,他2007 年买房入住该小区,当初购房时开发商就要求小区每户业主采用集中供热水系统,当时还交了2800 元空气能热水器的初装费,且开发商承诺保证24 小时提供热水,并规定每吨水按照20元的费用收取。
“现在使用人数少,不应该由我们使用的业主分摊整个电费 ……”朱先生说,目前虽然家里仅有两个人用水,每月热水也才两三吨,但如果按物业公司通知上的计算,每个月仅热水就要花上近百元,要比以前多出近一半的热水费。朱先生对物业公司发出通知的做法表示不同意。
与朱先生一样,刚住进小区的童先生对物业公司的做法更是气愤。他说,自己去年年底才装修好房子搬进来住,喜迁新居本是皆大欢喜,没想到入住小区不久后却发现情况并不像想象中一样。物业公司并不是24 小时提供热水服务,曾有多次因为较晚回家,结果发现没有热水冲凉。刚开始自己还以为是回流问题,结果放了近20 分钟热水仍未见热水,反而白白浪费了比自来水贵N倍且跟自来水水温一样的水。第二天,童先生就向物业公司讨说法却没有结果。
而对于物业公司张贴出来的通知,童先生表示不解。他说,当初买房时就曾向开发商提出过此问题,要求取消集中供水系统的项目收费,结果开发商却说系统绝对没问题。
童先生认为,使用者少不应该是使用业主的问题,而是开发商当初规划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此情况。如果按照通知上的算法,是不是如果小区只有一个业主用空气能热水器,就应该付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费用?
不少业主表示,用户使用少导致物业亏损,不应该由使用的业主来分摊电费,开发商在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此种情况。他们认为,物业张贴通知实际就是变相“提价”要求。
物业:亏损无法承受
据了解,该小区使用的空气能热水器是将水加热,如果要保持 24 小时供热就要保持24 小时运转,使用热水的户数越少,加热热水的成本就越高。
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该小区总住户不足百户,而使用空气能热水器的用户还不足一半。两年来,公司已为此亏损了6 万多元,实在无法再承受巨额亏损。
这位负责人很委屈地说,根据统计,物业公司每个月都要亏损 3000-4000 元水电费。作为物业公司也不可能亏损经营,他们也希望能有更好的方法解决问题。为此,物业公司只能缩短供水时间减少成本。
开发商:不能一成不变
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承诺20 元/吨水的价格是根据那时的水电价格和使用业主情况所定的价格,而现在的水费和电费价格都在上涨,使用业主却越来越少,导致成本不断增加,所以小区的供热价格也不可能一成不变。
该负责人坦言,如果实摊电费计算,小区使用集中供热的人数越少,业主分摊的费用就将会越高。目前开发商也正与物业公司协商,希望能有更合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本报记者 陈仕平 张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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