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因修路遭水浸 自拆重建没有补偿
本报讯(记者 张紫辉)市民宋先生反映:他家的房子是上世纪80 年代建的,当时房屋门前与205 国道地面基本持平,自205 国道改造后,他家的房屋地势就低于国道了,一到雨天,国道边的排水经常会涌入屋内,给家里生活造成很大不便。现在想把老房子拆掉重建,请问可否获得补偿?
对此,市拆迁办回复:宋先生的房屋如果自拆重建,不属于拆迁办对其房屋要求拆迁的行为,所以无法获得拆迁补偿。至于其房屋地势偏低被雨水淹浸的问题,可找造成房屋被水淹的业主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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