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虚假房源信息忽悠人 没有房源却“挂牌”招徕客户
本报讯(记者 俞冰传)日前,刘先生去房地产中介查看房源,好不容易看上一套低价房,销售员却说已经卖掉了,接着他来到另外一所中介,居然再次被忽悠。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一些业内人士,他们称中介开出的低价房源往往只是为了吸引顾客,而其实并不存在。
客户被中介忽悠
近日,刘先生走进一家中介想找一套优质房源。“你好,我想了解一下阳光水榭那套160 平方米豪华装修售价50 万元房子的具体情况。” “抱歉,这套房前一段时间已经被人买去了。”一位女销售员回答。“既然已经卖掉了,那门口干嘛还贴着这个信息?”“不好意思,工作人员疏忽,没及时更新。不过我们这里还有很多房源,您看您需要哪一种?”
接着他来到第二家中介,谁知再次被虚假信息所忽悠。几番打听下来刘先生发现,河源的各家房地产中介琳琅满目的优质房源确实很多,但十有八九的答复是房子已经卖掉了,转而向你推荐其他高价房源。
曾经在市区房地产中介就职的小黄告诉记者,在买房者、租房者看来,中介公司的房源看起来很多,事实上,出售的优质房源并不算多。
以虚假房源招徕客户
为什么中介有那么多优质房源?记者了解到,中介的这些优质房源主要是为了招揽客户。很多中介挂出来的优质房源很可能并不存在,或者是已经早早卖掉却依然没有撤掉信息,是被中介公司拿来吸引“眼球”的虚假房源信息。中介公司通过这种方法来发现更多的客户,进而收集客户资料,再将其他房源推荐给客户。
同时,不少中介的房源并不是直接从房东那里拿来的,而是间接地从其他途径获得。这就意味着一套房子会挂在相当多的中介公司同时出售,房子一旦售出,不少中介并不能及时获得信息,往往会在客户上门后电话咨询房东才得知信息已然过期。
针对一些房屋中介没有房源却“挂牌”的情况,法律人士认为,房产中介的挂牌信息也是广告,如果挂出已租售出去的房源,就属于散布虚假信息,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不得刊登虚假广告,做虚假宣传。当然,对于尚未到期的出租房屋,中介可以适当提前挂牌,但应明确注明几月几日到期。至于没有房源的挂牌信息,一律应当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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