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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有关电视购物投诉数量激增 占投诉总量35%

      每天打开电视机,在不同频道、不同时段总能看到不同的电视购物广告。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 2010 年上半年,市消协接到的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数量呈激增态势,占投诉总量的35%。

案例  买手机送千元话费

      “‘新苹果’手机,款式新颖,录音、拍照、无线上网等功能一应俱全,市场价3990 元,现在厂家促销只要299 元,加上运费也不过338 元!只要您在3 分钟内打进电话,另外再赠送1000 元手机充值卡!” 前日上午,邓女士苦笑着向记者讲述了电视购物过程。

      5 月16 日晚上11 时左右,一则正在播放的电视购物广告吸引了邓女士。花299 元钱买个新款手机,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于是,邓女士拨通了屏幕上的电话,电话那边,一个操着北方口音的男子说“您已经成功订购了手机一部,总价299 元,由于您在3 分钟内拨打电话,另送你1000 元充值卡。我们将在三天内送货上门,货到付款!我们保证七天内将无条件退货!”随后,邓女士把联系方法及地址告诉了对方。

      两天后,快递公司给她送来了手机。手机款式还算新颖,也能打电话,可是充值卡充值不了,打电话去咨询,对方表示公司与通信公司合作,这些充值卡在公司内网充值,或许您操作不当才充值不成功,我们也可以帮您代充,但需要手续费200 元。为了千元话费,邓女士去银行汇了200 元。一个小时后,对方打来电话询问话费是否到账,邓女士表示没有,对方说可能是系统繁忙,请等一等。

      第二天,邓女士发现话费还没到账,又打电话过去咨询。对方说,可能是您的手机号码不能在我们内网充值,公司需要帮您到通信公司充值,这样得多加100 元的手续费,等钱汇过去后,话费还是没着落。再次打电话过去,对方却说需要500 元的人工充值费,到这里邓女士才醒悟,自己上当了。

      一个星期后手机不能正常使用,屏幕不显,通话时声音也听不清楚。打电话去该公司要求退货,对方表示已过了7 天,不能退货,可以换一部手机,但需要500 元的相关费用。

揭秘  电视购物三大骗术

      市消委会主任刘启基为此向广大消费者揭开电视购物的种种骗术。

      骗术一:夸大其辞、偷天换日。广告吹嘘该款手机功能齐全、国际技术、超值特卖,其实是一些小作坊里生产出来的山寨手机、翻新手机或者水货。主持人声嘶力竭宣称的足金项链,实际是镀金项链。同时,利用读音相似的方法,口头上把PD(钯金)饰品读成PT(铂金)饰品,引人上当。

      骗术二:利用快递公司先付钱后验货的特点耍诈。电视购物广告中所宣称的付款方式几乎清一色是“货到付款”,这种交易方式无疑让消费者觉得放心,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却不能先验货再付款,快递员均要求先付钱才能开箱验货,这就造成了一旦交钱,货物出现问题后,快递员不负责,只有找商家。而索赔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把消费者拖得筋疲力尽,最终放弃维权。

      骗术三:隐藏地址及委托生产。不向消费者透露公司地址,而且很多电视购物公司连注册的地址都是假的。很多电视购物公司在不同的地方都注册有公司,比如说给北京的消费者送货时,出具的票据或送货单是上海公司的。而一般来说电视购物公司从来不自己生产产品,如果决定要做某类产品,就随便找个厂家委托生产。比如被曝光的“足下抽脂贴”,生产厂家是天津的,而真正策划、销售的却是北京的一家公司。这样在整个链条中就出现了三方:销售者、生产者、广告发布者,这给行政部门查处造成极大的困难。本报记者 朱许龙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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