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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车田镇卫生院一剖腹产妇产后身亡 原因有待揭晓

核心提示:

      5 月27日,龙川县车田镇凌坑村村民陈洪花,在车田镇卫生院接受剖腹产手术后第二日去世。悲痛的亲人们认为,身体一向很好的陈洪花的死,是车田镇卫生院的责任,遂要求该院赔偿。5 月30 日,在协商中,情绪激动的家属一度与车田派出所民警发生肢体冲突。车田镇卫生院负责人表示,产妇陈洪花的死亡,是否为医疗事故,卫生院对此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有待权威机构的医疗鉴定。6 月3 日,陈洪花家属向龙川县卫生局提交了医疗鉴定申请。当日,中山大学医学院专家对陈洪花进行了尸检,检测结果将在一个月后揭晓。

剖腹产后第二天意外死亡

      5 月26 日下午2 时,28 岁的陈洪花在车田镇卫生院接受了剖腹产手术。这是她第二次生小孩,第一个小孩已经快满五岁了,也是在这家医院剖腹产出生。

      跟5 年前的手术一样,这次的手术也非常顺利,陈洪花的第二个男孩顺利出生,手术中,陈洪花没有出现不良反应。

      5 月27 日下午5 时,陈洪花输完液,丈夫打算扶她下床活动。不料陈洪花突然口吐白沫,大口喘气,呼吸出现困难。

      闻讯而来的医生立即组织会诊抢救。但半小时后,陈洪花的心跳停止,瞳孔散大,抢救无效死亡。

      参与抢救的车田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会诊分析,陈洪花的死亡是肺栓塞所致。该院一位医生告诉记者,肺栓塞是一种比较罕见的产后并发症,很难检查出来,临床表现可从无症状到突然死亡。

产前例行检查正常

      陈洪花的丈夫,车田镇凌坑村村民邓开才说,在怀孕期间,他每月都带着妻子到镇卫生院做身体检查,临产前1 个月则每周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均显示陈洪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胎儿发育正常。在陈洪花的病历上,记者也看到,“产前检查情况”一栏里写着“孕期一直在本院(车田镇卫生院)例行体检未发现异常”。

      邓开才说,妻子没有遗传病,也没有过敏史。陈洪花在卫生院的《入院产前首次记录》也证明了这一点。这份《记录》写明:“无肝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史,无过敏史,无外伤史”。

      在陈洪花的《一般护理记录单》里,医生在5 月27 日12 时记录如下:产妇术后第一日,精神好,查生命体征正常,继续抗炎止血等对症治疗。

家属要求医院赔偿

      5 月28 日,陈洪花的家属即向车田镇卫生院提出赔偿。

      车田镇卫生院负责人说,卫生院医护人员为没有将陈洪花抢救过来而感到非常悲痛。但医院有无责任,需要等有关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才能下定论。因此,车田镇卫生院拒绝了陈洪花家属的赔偿请求。

      5 月27 日,陈洪花死亡后,车田镇卫生院即向其家属介绍了病因等相关情况,并说明,如果家属对陈洪花的死亡原因有异议,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医疗鉴定机构对她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以弄清责任到底在哪一方。

      5 月30 日,20 多位家属赶到卫生院,在会议室与该院领导协商。协商中,一些家属情绪比较激动,为防意外,车田镇卫生院报警,车田镇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劝说家属要冷静。

      在车田镇卫生院提供的一段视频中,记者目睹了此次协商的全过程。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家属们情绪更加激动,一些人甚至情绪失控,抓扯民警衣服,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民警施放辣椒水,才将事态平息下来。

结果一个月后揭晓

      5 月28 日,龙川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即赶到车田镇,向陈洪花家属详细介绍了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程序,并向他们说明了需要准备的各项材料。一开始,陈洪花家属不愿进行医疗鉴定,他们认为,车田镇卫生院理应承担责任。

      在县卫生局、村委会等多方劝说下,6 月3 日,陈洪花家属向县卫生局提交了医疗鉴定申请。当日,中山大学医学院专家对陈洪花进行了尸检。据了解,检测结果将在一个月后揭晓,医疗鉴定专家将根据检测结果对陈洪花意外死亡的责任进行鉴定。对此,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本报记者 程癸键/文 冷春玲/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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