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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医院病逝 其家属在医院大门拉横幅放棺木堵住交通

核心提示:

      7 日凌晨,不满周岁的婴儿徐朵荧在市妇幼保健院病逝。就其死因,家属与医院各执一词。婴儿病逝后,其家属在医院大门拉横幅、焚香、放置棺木,堵住交通,要求院方赔偿53 万元。昨日上午,副市长吴有必携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局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召集市妇幼保健院和死婴家属双方召开协调会,要求双方保持冷静,通过医疗鉴定或走法律途径,明确责任归属何方。

早产疾病女婴  不幸病逝医院

      3 月13 日,东源县仙塘镇泥坑村的徐女士在市妇幼保健院早产一体重仅有两公斤多的女婴。女婴出生15 分钟后,没有发出哭声,没有胎粪排出,嘴里不时冒出白沫,并不断呕吐。医护人员迅速为婴儿做相应检查,组织专家会诊后确诊为先天性肠闭锁。

      3 月18 日,院方在取得患者家属同意后,为女婴实施肠吻合手术。鉴于术后十来天女婴已能排泄粪便且各项生命体征正常,4 月1日,院方和家长双方同意女婴出院。

      6 月6 日晚11 时许,这名取名为徐朵荧的女婴腹胀严重,全身发黑,家属带其前往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由院方调集专家医生对其进行抢救。抢救持续至6 月7 日凌晨3 时多,最终徐朵莹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死亡原因为窒息、支气管肺炎、消化道穿孔、多器官功能衰竭、弥撒性血管内凝血和中度营养不良。

      7 日下午,小孩家属与院方在医院会议室商谈时发生争执。

争议焦点一  女婴死亡原因

      就其死亡原因,家属坚决认为是院方的抢救不及时。

      据徐朵荧的父亲回忆,6 日上午,徐朵荧出现发烧、呕吐等症状,家属将其抱至市妇幼保健院求诊,并要求医生给孩子开一些退烧及治气管炎的药物。但医生认为女婴病情严重,单纯服药不能治愈,需住院治疗,因而并未满足家属要求为其开药。家属只好自行到药店购买回春散给病儿喂服。这点成为家属讨要说法的依据。

      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则说,病儿死亡要归咎于家属不听医生的诊断意见。据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忆,院方曾两次建议家属住院治疗,均遭家属拒绝。而医院负责人强调,若家属6 日上午同意住院治疗,病儿或许可以抢救过来。另外,院方表示6 日晚11 时病儿抱至医院后,院方立即调集了专家医生进行抢救,业已尽力。

争议焦点二  3月的手术是否成功

      徐朵荧死亡后,其家属向市妇幼保健院提出质疑:“为什么医院说小孩生下来后做的手术成功了,但现在小孩却死了?”家属们认为,市妇幼保健院在3 月份为徐朵荧所做的手术是失败的,才会导致她后来病情逐渐恶化以致死亡。

      针对家属的质疑,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人回应说:“手术是否成功,这存在一个概念性的误会。我们说的手术成功,是指小孩没有死在手术台上,或者是术后3 天乃至一周内没有出现异常情况。家属4 月1 日办理出院手续,这离手术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而小孩也是在出院后,很久才死亡。”市妇幼保健院据此认为,3 月份为徐朵荧所做的手术是成功的,并不是她死亡的直接诱因。

政府组织协调  医院恢复秩序

      昨日上午,吴有必携市卫生局、公安局、法制局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召集市妇幼保健院和死亡婴儿家属双方,在市妇幼保健院会议室召开医疗纠纷处理协调会。

      协调会上,卫生局向家属介绍了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一是医患双方直接进行对话、协商;二是向医学会申请医疗鉴定,明确责任;三是向法院起诉。

      吴有必在会上指出,当事双方均须以科学鉴定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由第三方机构作出医疗鉴定,明晰责任。此外,吴有必还指出家属前两日堵塞医院交通的行为涉嫌违法,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必须停止扰乱行为,马上将棺材运走并遣散无关人员。

      目前,卫生局正积极说服家属同意对死婴进行尸检,并接受市医学会组织的医疗鉴定。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市卫生局、市医学会相关负责人仍在做徐朵荧家人的工作,希望他们能签字申请医疗鉴定,但他们还没有签字同意。本报记者 程癸键 黄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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