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公共区域安全改造致商家生意受影响 补偿引发争议
核心提示:
长鸿花园一期商铺自2006 年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先后有30 多个商户进入内街商铺经营。今年 5 月份, 一期内街商铺重新装修。装修期间,进入内街的大门被关,商铺停业,商户们的利益受损。在此情况下,个别商户还被业主要求照常缴纳租金……
长鸿花园一期内街商铺公共区域仍处于装修中。
装修导致商户停业
据开发商长鸿实业集团(以下简称长鸿实业) 的相关负责人介绍,长鸿花园一期商铺目前的装修包括阳光棚的改造,走廊、通道等室内装修以及大门的重装。此次装修长鸿实业集团投资了近500 万元,装修后将改善商业街的整体经营环境。
该负责人说,装修之前,长鸿实业与每位商铺业主进行了沟通,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了他们的同意。但有商户称,自4 月15 日装修筹备工作开始至4 月末,他们的商铺基本上没有顾客。5 月2 日,负责长鸿花园物业管理的市佳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鸿物业) 出于安全的考虑,将商业街的大门正式封闭,商铺完全停业。
不少商户还指出,开发商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工程竣工时间,他们不知道何时能再营业。 “5 月1 日,我们收到物业的电话通知称商城的大门将关闭一周,但大门直到现在仍关着,也不知要装修多久”,内街商户张小姐抱怨说。截至6 月20 日改造工程仍在进行。
就此,长鸿实业相关负责人回应:施工确实给场内商户带来不便,但间接促使商铺增值,希望业主和商户能够理解。
涉及补偿各执一词
考虑到商户没有营业收入,内街商铺的大部分业主都免了商户们的租金。但少数业主认为,重新装修属于开发商和物业的行为,他们的商铺出租给商户,理应按照合同收取每月的租金,不该因装修而免收。
L28 号商铺的承租者张小姐便被要求照常缴纳租金。张小姐说,商铺业主廖女士要求她在装修期间照常缴纳每月900 元的租金,理由是装修完成后,商铺客流量可能增大,商户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对此, 张小姐颇感委屈,曾多次找业主、物业及开发商协商,希望能减免租金或得到补偿。
佳鸿物业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内街进行改造,受益者除了物业公司外, 还有业主和商户,因而业主和商户应该做出相应的让步。鉴于此,物业不会对商户做出任何补偿。至于能否减免商铺租金,虽然物业也认为业主应酌情减免租金,但最终还得由业主和商户协商,物业只能给业主以口头建议。
业主、物业各执一词的行为,让张小姐心生不满:内街装修,最终的受益者是开发商和业主,为什么这个损失却要商户来承担?6月5 日,她在河源论坛上发出主题为《这种情况如何维权》的帖子,向广大网友求助。但她至今仍不知道该如何索取赔偿。
经营受损可以索赔
众浩律师事务所的苗靖律师表示,本事件中的关系应该是开发商提出改造装修计划,业主同意了开发商的计划,并委托开发商进行改造(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之后,开发商委托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业主与开发商共同决定改造,从而导致商家租赁目的受到损害。他认为,业主同意改造施工,并因此造成了商家无法营业,商家可以依《合同法》第220、221 条要求业主相应地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业主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本报记者 黄晓晴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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