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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设流动“治超”

执法人员引导车辆接受检查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高速公路车速较快,车辆的装载是否符合规定,将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一些车主为谋求利益而忽视交通安全,有的超载多达100 多吨,有的严重超高超限,引发了不少交通大事故。从8 月份起,我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粤赣高速公路热水、城南巡查路段实施路面执法,对行驶在高速公路严重超载车辆进行治理,清除了影响高速路交通安全的“毒瘤”。

首设流动“治超”

     据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粤赣高速是入粤的重要通道,交通繁忙,由于该路段目前还没有建成一个治超站,给行政执法带来一定难度,致使超载车辆较为严重。

     为解决这一难题,今年初省政府同意在粤赣高速公路K104+500 (热水服务区)、K127(城南停车区) 设置治超流动巡查路段。这是我省首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设置流动治超巡查路段。对我市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供了执法便利。随后,我市完善了相关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依法行政,以确保高速公路运输安全畅顺和项目业主正常经营管理秩序。

重点查处大型运输车

     为清除粤赣高速公路上车辆超载严重这一“毒瘤”,从8 月份起,我市在省政府批准的粤赣高速公路2 个治超流动巡查路段,实行路面“治超”执法。组建高速公路治超流动执法队,队伍38 人,其中市交警高速一大队干警8 人,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30 人,治超队根据工作需要分为2 个或2 个以上班次,分班次分时段执勤。

     据介绍,8 月16 日前为宣传教育阶段,不卸载不处罚;8 月17 日之后转为强制卸载和处罚阶段,已有近10辆车被卸载、处罚。

     据悉,这次“治超”,对于不同类型的车辆有区别对待。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煤碳、矿产品、钢材、建材运输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和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车辆,不实行卸载,但实行现象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 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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