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源市源城区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
根据源城区中小学今年教职工编制情况,结合中小学所需补充教师的实际,我区决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科目、人数
本次招考中小学教师共58名,分“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和“面向全市招考优秀初中教师”两个类别,各学段科目招考人数如下:
(一)“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招考科目、人数
二、招考范围、条件
(一)“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招考范围、条件
1、招考范围:
⑴源城区毕业生(生源划分按河委发[1998]8号文确定,含父、母亲双方有一方属于源城区属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毕业生)。
⑵源城区直属单位(含镇、场、街道)和公办中小学在编干部、职工的配偶。
⑶目前在岗、代课时间满一学年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源城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和源城区属民办中小学教师。
⑷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考范围:面向全市招考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2、报考条件:
⑴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⑵40周岁以下,即1970年9月1日后出生(特殊教育专业报考者须3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⑶报考初中教师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报考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专业)须大专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非师范类同等学历须同时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师资格。
⑷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⑸服从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二)“面向全市招考优秀初中教师”招考范围、条件
1、招考范围:河源市内户籍在岗教师。
2、报考条件:
⑴3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⑵师范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⑶曾荣获市级(含市教育局)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个人荣誉称号。
⑷其他条件须符合“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报考条件第⑴、⑷、⑸条。
三、报考办法
报考者于7月28日—30日到源城区教育局五楼报名,报名时需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
(三)源城区毕业生须提供相关的生源证明材料。
(四)源城区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须学校出具代课证明;区属民办中小学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区外教师须出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源城区直属单位(含镇、场、街道)和公办中小学在编干部、职工的配偶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除2010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还应提供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四、考试及录(聘)用
(一)考试形式:⑴笔试;⑵面试。其中,“面向全市招考优秀初中教师”报考者免考笔试。
(二)笔试内容:考察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水平。笔试采取异地命题、集中笔试、异地评卷的方式进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名时详见《报考须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具体形式详见《报考须知》。
(五)录用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选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将予录用。
(六)工作调配:录用人员确定后,由源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手续:对正式录用人员,源城区教育局将会同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及时办理建档、纳编、套资等相关录用手续。
河源市源城区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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