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张“全家福”索要底片难 婚纱照“底片之争”何时休
近日,网友“清风柔情”在网络论坛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婚纱照底片要全部给回吗?》的帖子,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帖子开篇便提出两个问题:请问去影楼照婚纱照时有多少人的底片能全部给回?影楼有权利把消费者的底片私自删除吗?
据了解,2009 年12 月1 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婚庆服务机构应将包括底片在内的原始资料交付消费者。然而,记者发现,政策实施一年以来,发生在消费者与影楼之间的“底片之争”仍未能终结。
案例 提供底片有条件
市民廖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 月,是他和老婆结婚4 周年纪念,正巧,市区沿江路一家影楼搞“一元拍婚纱”促销活动,他便带着孩子老婆去拍全家福。按照价位,廖先生选择冲洗了十几张照片,而当他提出要求拷回数码底片时,遭到了影楼的拒绝。影楼表示,如果廖先生选择在影楼放大照片并加框的话,可以将底片赠送给他。廖先生很是不解:明明是自己照片的底片,怎么到了影楼,反而要有条件的取回,他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商家 有权保留著作权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家影楼,该影楼老板娘表示,这种做法无可厚非。消费者愿意选择影楼的“一元拍婚纱”促销方式,他所支付的费用,只是与预订的照片本身及相关服务形成了等价交换,不包含额外的照片底片在内的消费范畴。况且,影楼在为消费者拍摄的过程中,包含了化妆、摄影等创作性劳动,已经形成了一种艺术,对此,影楼有权保留其著作权,消费者如果要讨回这个著作权,就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
该老板娘还表示,如果消费者不愿选择以进一步消费的方式取回底片或数码资料,影楼会自行删除,绝不会利用消费者的照片去进行其它商业目的,这在婚纱摄影行业里是“惯例”。
网友 收费必须说明白
网友“患得患失”认为,2009 年12 月1 日,我国首部《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标准首次明确:婚庆公司应将婚礼音像制品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含底片数码资料一并交付顾客。这其中就包括婚纱照的底片,影楼自行删除底片或另行收取“底片费”都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应当受到谴责。
网友“上官乱”则认为,不反对影楼收取“底片费”,但必须收得明明白白。
律师 属重复收费行为
广东永捷律师事务所高维华律师认为,以另行消费取回照片底片的行为实则上就是一种另行收费的方式。影楼收取底片费,必须事先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如果事先有约定,则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执行;如果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则可以视为消费者在接受婚纱拍摄等服务时,支付了整套服务费用,即包含所有拍摄的照片及底片,对多余的照片或者底片再收费则属重复收费行为。
高律师提议消费者,在拍婚纱照前,最好同影楼签订详细完备的协议,如多拍的底片是否收费,将一些重要的条款在协议中标注清楚。这样,一旦双方发生纷争,处理时就有了书面依据。
记者就此也咨询了市工商局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可能很多商家认为2009 年国家颁布的《婚姻庆典服务》是一个行业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从而造成市区仍然存在“底片之争”的现象,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
本报记者 俞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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