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少年“碰瓷”制造“交通事故”勒索货车司机500元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赖勇生)为谋取钱财,竟利用 “碰瓷”制造“交通事故”, 并对受害人拳打脚踢,索取“医药费”,结果均被判刑。昨日,记者从紫金检察院了解到,3 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令人震惊的是,3 名被告人作案时均是未满18周岁的“90后”。
据了解,去年8 月31 日晚上 11 时,紫金县中坝镇张某华、贺某基、龙某威伙同张某标、温某彬(均在逃)等人,预谋以制造交通事故的方法向过往车辆索取钱财。当晚,张某标在中坝镇袁田村伯公坳下坡路段用树枝设置路障,温某彬驾驶摩托车载着龙某威去到该路段准备实施作案;张某华、贺某基、张某标等人则在附近等候。次日凌晨2 时,受害人邹某钟驾驶货车从中坝镇往紫金县城途经该路段,见到前方路障便减速行驶,温某彬乘机驾驶摩托车载着龙某威故意撞向该货车,并在撞车前跳下摩托车躲过碰撞,然后佯装被撞伤打电话给同伙。早已等候在附近的张某华、贺某基、张某标等人当即来到现场,以温某彬被撞伤为由,对邹某钟拳打脚踢并拍打该货车车门,要求邹某钟赔偿医疗费。迫于无奈,邹某钟被逼赔偿500元医药费。
该起蹊跷的交通事故引起了警方的警惕。案发当天上午,接警后的公安机关对这起“交通事故” 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成功揭开了利用“碰瓷”实施抢劫的事实真相,遂将张某华、贺某基、龙某威等3 人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认定3 名被告抢劫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 个月(缓刑)、10 个月(缓刑)和一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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