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等工程机械特种作业证业务停办 有市民就业受阻
“我的挖掘机特种作业操作证到期了,到安监部门年审却说不是他们管了,到质监部门也说不是他们管了。”“我想考个装载机操作证,找了两个部门都办不了,不知如何是好?”近期,记者不断接到群众投诉称,挖掘机、装载机操作证办证和年审难,给就业和办理保险等业务带来很大困扰。
记者深入采访发现,我市目前确实已停止挖掘机、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操作证的办证和年审。相关部门称,他们是执行上级相关文件,对于群众反映的相关难题他们也解决不了。
群众: 没操作证上岗难索赔难
家住龙川县的李先生近日应聘北京一家工地操作挖掘机,各项条件都符合,对方提出了要有操作证才能上岗。这时,李先生才发现自己以前在市安监局办理的操作证到期了,还没年审。之后,他跑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质监的窗口去办理年审,得到的答复不是说不是这里办,就是说办不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同他一起应聘的还有老乡10 多个人,对方说只要有操作证,随时可以上岗。很多老乡都咨询了这两个部门,但都说办不了操作证。没有操作证,就业受到影响,李先生他们感到很头痛。随后记者致电安监、质监部门的相关窗口电话,得到的答复与上述一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没有挖掘机操作证还影响到了相关企业的保险索赔。东源黄田镇一工地的叶老板告诉记者,去年他的一个工人开挖掘机摔下山底,受重伤,花了医疗费20多万元。他的工地投了保,后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该工人没有操作证为由拒绝赔偿。此后,他叫工人去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操作证,都说停办了。
安监:职能已转到质监部门
为弄清我市的挖掘机操作证办证难题,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市安监局一位姓刘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2008 年之前,市安监部门确实办理了一批包括挖掘机在内的起重机械和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作业操作证。
2007年3月,市质监局、市安监局联合转发了省质监局、省安监局《关于起重机械和企业内部机动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证及复审工作的通知》,该文件明确规定,两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质监部门负责,各级安监部门不再考核发证、复审。原由各级安监部门颁发的证件,各级质监督部门应予认可,并按规定到质监部门复审。
之后,市安监部门将已办理的 516人的企业内部机动车辆驾驶特种作业和360人的起重机械作业的档案资料移交给市质监部门。近两年来,不断有群众前来咨询了解相关办证事宜,安监部门都告知他们前往质监部门办理,从此之后安监部门也没有办理过此类业务。
质监:没有列入目录无需管
记者随后又找到了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之前按有关规定,质监部门确实接手了部分安监部门有关两类操作人员的资料,并已开展复审业务,由于国务院2010 年1 月14 日颁布的《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未将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纳入特种设备范筹,故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质监部门不办理此业务,主要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把场(厂)内专用车辆的安全监察职责交给质量监督部门,但原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挖掘机、装载机等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没有列入新的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目前质监部门实行的是目录管理,挖掘机、装载机等没有列入目录,质监部门就不再负责这些操作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之前由安监部门经考核后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使用,到期后自动失效作废。
对于一些群众反映的没有操作证造成的就业难,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该负责人称,在国家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下,他们也无能为力。
本报记者 黄仕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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