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摩托车被发现将来抓他者打伤 车贼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吴宇峰)一人负责望风,一人实施作案。昨日,记者从源城区法院获悉:以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李某明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000元。
据了解,去年10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李某明伙同李某驾驶一辆摩托车窜到城南幼儿园对面一间游戏机室门口,由李某望风,李某明实施盗窃,作案过程中被车主发现,随后叫来邝某等一起抓人,被告人李某明被抓后手持T型撬批进行暴力反抗,将邝某的头部打伤。
据公安机关调查,李某和李某明自去年3 月至10 月间,在源城区盗窃摩托车10 次,共盗得10 部摩托车,价值共计人民币32400 元。赃物全部由李某明销售,所得赃款二人平分。经源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李某明盗窃、抢劫罪名成立,以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李某明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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