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夜间独自一人行走 劫匪乘其不备抢走手机和150元
本报讯(记者 黄仕忠 通讯员 李冰)不足 18 岁的魏某好大胆,竟敢在自己家门口进行抢劫,但没走几步就被巡逻民警现场抓获。近日,魏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魏某是龙川县龙母镇和平村人,住源城区穗东街,去年12 月2 日23 时许,魏某因手头没钱用,便窜至家门口长安街永安市场门前路段物色对象进行抢劫。几分钟后,见被害人王女士独自一人行走,乘其不备之机从身后抢走王的一个紫色手机包(包内有一部黑色三星 S3930C 滑盖手机,价值1020 元,现金150 元),但没走几米后被赶到的巡逻民警现场抓获。
源城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无视国家法律,为图不法之财,乘人不备之机,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因魏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依据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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