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快递中不翼而飞 消费者获赔偿2000元
本报讯(记者 朱许龙 通讯员 王伟宏)4 部手机快递到深圳维修,在途中“不翼而飞”,由于未办理保价,快递公司表示最多只赔300 元。日前,消费者将快递公司投诉到消委会,最终获得快递公司赔偿2000元。
上月,贺女士在紫金县县城某快递公司邮寄4 部手机到深圳维修,不幸的是在快递过程中手机被小偷盗走,贺女士和快递公司多次协商要求赔偿未果。紫金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了解。快递公司表示,由于贺女士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所以按公司规定,1 公斤以下的货物只能赔偿300 元。而贺女士认为,快递公司在当时并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其损失。
紫金县消委会经过几番调解,贺女士和快递公司最终达成协议,由快递公司赔偿现金 2000元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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