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是馅饼还是陷阱?
眼下,超市、美容院、健身房…… 几乎各个行业都有会员卡,会员制已成为城市消费领域中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会员卡让商家有了长期稳定的顾客,也让顾客获得了折扣积分等优惠,但它在给持卡人带来一定优惠的同时,背后也存在诸多猫腻。最近我市不少市民就遭遇了会员卡的温柔陷阱,律师提醒市民办会员卡需提高警惕。
会员卡陷阱多多
市民彭小姐是文明路一家知名连锁美容中心的会员,成为会员却让彭小姐有一种被骗的感觉。据彭小姐介绍,今年初,她第一次到该美容中心做护理,当时服务生对她百般殷勤,护理一结束,店长和总监轮番劝说彭小姐办张年卡,彭小姐推托未果,最终以3000元办理了年卡。自从办了年卡,彭小姐发现该美容中心服务大打折扣,每次想光临都得预约,而且经常预约不到,“他们竟然用最原始的挤痘针帮我挤痘痘,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彭小姐对该店的专业性也产生了质疑。
家住市区雅乐苑的小吴近日在兴源路一知名运动品牌专卖店买了一双运动鞋,并用其持有的会员卡打了8.8 折。第二天小吴发现自己与同事撞鞋,而且,该同事在没有任何会员卡的情况下以高超的讨价技巧以8.5 折买到该鞋。小吴有一种上当的感觉,他告诉记者,他的会员卡是之前在该店消费满500 元送的,“早知道会员卡形同虚设,当初我就不会为了这张卡凑齐500元的消费额。”
而钟小姐则对会员卡霸王条款多的现象表示愤愤不平。去年初,钟小姐在市区大同路的一家美发店办了会员卡并充值100 元。近日,钟小姐和朋友来到这家店洗头共消费30 元,当时卡里有30 元余额,但收银人员拒绝钟小姐使用会员卡余额付款,并说 “会员卡最少要留20 元余额,这是店里的规定”。钟小姐随即表示要用光卡里的钱并取消会员,谁知该美发店又有新“规定”:“那么此次消费不能按会员价,两人共40 元,而且会员卡的余额要打8 折当24 元使用。”一堆堆的“规定” 让钟小姐哭笑不得,她仔细察看了会员卡,根本找不到所谓“规定”,当初办卡没有签订任何合约,也没有任何口头条款。
市民阿艳在文明路一家连锁美发中心办了一张会员卡并预存 300 元,该卡规定消费可享受8.5 折优惠。最近阿艳再去消费,该美发中心店员以“老卡折扣太大,店里不划算”的理由告诉阿艳: “你的会员卡现在只能打9 折,要再充值300 元转成新卡才能享受 8.5 折优惠。”阿艳有一种被“ 套牢”的感觉,“钱已经存进去了,只能任其宰割了。”
会员卡管理缺位
就以上几个案例,记者咨询了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的焦海洋律师,焦律师分析指出,“会员卡余额不可使用、不可退款”这一规定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而针对其他案例,焦律师表示目前“无法可依”。据介绍,我国的会员卡管理至今处真空状态,既没有完善有效的信用机制保障,也没有专门的部门或法规进行约束管理。商家发行会员卡,属于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手段,会员是非法定组织,卡上的条款一般由发卡方单方面解释,只要消费者自愿持有会员卡,就表明默认其条款,合同关系便成立,只要商家的行为不违背“条款”,消费者都只能“哑巴吃黄连”。
“近年来,我市也出现过关于会员卡的纠纷,消费者维权很难。” 焦律师介绍说,由于涉及的金额一般不大,而且取证困难,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走法律途径往往耗时耗力。因此,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焦律师提醒道,对于预充值会员卡,消费者特别要擦亮眼睛。“消费者预交费办理会员卡,相当于提前履行了付款义务,处于被动的交易地位,风险较大。”焦律师建议,为规避会员卡风险,消费者应尽量少办预充值会员卡。如需办理,则要详细了解商家的有关信息,衡量其是否具有相应的实力,并要仔细阅读会员卡条款再确认签订,对于需预付大额资金的,就算优惠幅度再令人心动,也要保持足够的警惕心。
记者 郑婷影 通讯员 游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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