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被打还算新闻吗? 有网友提出希望通过立法保护记者
19 日上午,广东电视台两名记者到紫金县苏区镇黄布村采访志良瓷土公司开采问题时,受到志良公司工人阻挠,致使记者采访设备受损,一名记者和一名村民受伤。此事一经报道后,瞬间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该报道被转载到我市各论坛,不少网友对记者表示同情,网友 “Molly”和“大头鬼伊拉克”感叹道,“记者真是一份苦差事”,有的网友为记者的安危表示担忧,网友 “艺12345”说“下次记者外出采访要全部配保镖”。网友“狮子笑傻了”则提出,“要立新闻法保护记者!”另外,有的网友认为打人者损坏了河源的形象,网友“夜不归常平”也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网友“mingee”更感叹道“什么时候才是一个法治社会啊?”
“记者被打不算新闻!”不管这一“论断”从何而来,但已有大量事实为证,从百度搜索“记者被打”这四个字,显示的相关网页篇数高达两百多万条。在当今这个信息社会,记者亲临灾害、战争、犯罪等高风险现场,揭露社会上的黑暗与罪恶,批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公认的社会效果。但谁来为记者的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目前来看,没有法律的准绳,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得到保障,也得不到应有的规范和制约,新闻立法确实是保护新闻记者工作的第一要义。其实,有敬业精神的记者们,并不惧怕职业决定的危险,但我们也不能漠视一桩桩无理取闹、肆意殴打事件的发生,不能容忍有些人对新闻的神圣权利的侵犯,我们确实需要法律成为自己最坚强的后盾,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记者 郑婷影
上一篇:3岁小女孩被拐4小时后获救
下一篇:湖头狗肉节被取消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