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情面“被当”贷款担保人 6名保安最终成“冤大头”
本报记(记者 朱许龙)碍于情面,在贷款合同上替人签下自己的名字,孰料贷款人突然“失踪”,市民肖先生觉得自己真是个 “冤大头”。
市民肖先生告诉记者,原本他在大同路某小区做保安,今年5 月份,小区物业管理处调来一位黄主任。没过多久黄主任找他谈心,说家里人突然生病,加上女儿马上考大学了,而他有30 多万元被套在股市里,希望肖先生借点钱帮帮他。肖先生表示,自己就 1000 多元的工资,实在是没钱。黄主任随后提出让肖先生给他做贷款担保人,无奈之下肖先生只好答应了。同时,黄主任还嘱咐肖先生不要对外人说,如果传出去有损颜面。
6 月29 日,黄主任拿了一份 25000 元贷款合同让肖先生签名,并向肖先生保证在三个月内还掉贷款。得到黄主任的承诺后,肖先生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并按上手印。随后,这位黄主任又与肖先生签了份协议,协议中写明此贷款是为黄主任所借,此后一切债务及后果与肖先生本人无关。9 月20 日,黄主任突然将小区物业的保安召集在一起吃饭,在饭桌上他对肖先生说,自己要回总公司上班了,借条到时会拿回来给他。但让肖先生没想到的是,9 月 22 日晚,突然有人拿来合同要求肖先生还钱,同时还有5 位同事也被债主追债,6 位保安一合计,他们给黄主任担保贷款30 多万元。而此时,这位黄主任却“失踪”了。
看着天天上门追债的债主,无奈之下肖先生只好拿出25000 元还给债主,这让肖先生觉得自己真是个“冤大头”。目前,肖先生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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