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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疑犯骗到房产证后从银行贷出巨款卷款潜逃

     东源一男子谎称自己在银行有存款,可以用房产抵押贷款,轻易将10 名事主的房产证骗到手,再从银行贷出高额资金后潜逃近10 年。昨日,记者从东源县公安局获悉,涉嫌金融诈骗案潜逃嫌犯陈某被抓获。

骗取贷款潜逃

     据警方透露,1995 年12 月至 1997 年1 月期间,东源籍男子陈某谎称其在信用社有一笔款,可以用房产证抵押,帮他人办理贷款,骗得黄某、顾某等10 名事主的房屋产权证及全权委托手续。

      而这10 名受骗的事主,都分别要求贷款8 到10 万不等的数额。房产证到手后,陈某却擅自改变贷款数额,以其在灯塔承包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名义,分别以每本房产证抵押贷款30 至40 多万元不等金额,从东源一农村信用社借贷出12笔(其中两笔是陈某自己名义贷款)共计384.5 万元。拿到贷款后,陈某只交付给10名受害人72.9 万元,将其余贷款资金据为己有。

      为了骗取受害人的信任,陈某还私刻了“某农行新港信用社”印章和伪造假协议书,向受骗的事主收取高额利息。而事主们在陆续接到信用社的还款通知后,才知道受骗上当,并向东源经侦大队报案。接到群众报警后,东源县公安局于2002 年1 月12 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但此时的陈某早已卷款不知所踪。

警方拨云见日

      为早日将陈某抓获归案,多年来,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多次缉捕陈某,但每次循线追逃都因线索中断无功而返,狡猾的陈某如人间蒸发般无迹可寻。

      “清网行动”后,经侦大队再次对该案进行了梳理。同时积极做陈某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陈早日投案自首;此外,对陈所有社会关系人进行走访调查。果然,民警获悉陈某曾为其妻子办理过下岗手续。于是,民警顺藤摸瓜,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掌握到陈某在惠州市出现的线索,并初步锁定了陈某的落脚点。经过两天的侦查,在惠州警方的协助下,确定陈某藏匿在惠州惠阳区一处民宅。11 月23 日凌晨,民警展开抓捕行动,将仍在睡梦中的陈某抓获。

      目前,陈某已被东源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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