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源市技工学校创办于1988年。2005年迁入新校区办学,是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市文明单位。学校校园面积330亩,建筑面积12.4万平方米,在校生7830人,开设专业16个。
二、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拟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计算机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11工程院校毕业生,具有中职中技教学工作经历。 |
物流管理教师 |
1 |
物流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职中技教学工作经历。 |
数学教师 |
1 |
数学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职中技教学工作经历。 |
电脑美工 教师 |
1 |
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职中技教学工作经历。 |
法学教师 |
1 |
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职中技教学工作经历。 |
服装设计实习指导教师 |
1 |
服装设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资格证,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 |
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1 |
食品科学专业或烹饪与营养科学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网络工程实习指导教师 |
1 |
信息安全技术专业或网络工程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有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工程师证。 |
图书管理员 |
2 |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有图书管理或出版物发行等相关高级职业资格证。 |
司机(兼电工) |
1 |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有A2驾驶证、高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和电工操作证,有五年以上驾驶经历,30周岁以下,男性。 |
电工 |
2 |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有高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和电工操作证,男性。 |
打字员 |
1 |
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操作员等级证,女性。 |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龄计算以公告当日为限;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月21日—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河源市技工学校办公室 (地址:河源市技工学校1号楼302室)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二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每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计算机教师、物流管理、数学、电脑美工、法学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和讲课相结合的办法。服装设计、烹饪、网络工程实习指导教师采取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办法。图书馆管理员、司机、电工、打字员采用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河源市技工学校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3、讲课、面试和实操。讲课包括备写教案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实操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讲课、面试和实操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讲课、面试和实操工作由河源市技工学校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讲课、面试和实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生全程参加每个考试环节,按笔试(面试)成绩占50%,讲课(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技工学校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技工学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800313。
八、其他
(一)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100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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