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客家少儿艺术歌曲的启事
为了更好地弘扬和传承客家文化,丰富和传唱河源特色的客家山歌、客家民谣,为我市少儿艺术创作更多更好的合唱歌曲,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客家少儿艺术歌曲、歌词作品。启事如下:
1、作品要求:歌曲、歌词作品是指词曲一体的歌曲或歌词2 种,体裁不限,以合唱为主。歌曲的音乐风格要体现河源客家山歌、客家歌谣特色,歌词要求短小精悍、主题鲜明、特色明显、内容健康、朗朗上口,富有艺术感染力。
2、作品征集时间:今年的作品征集从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止。
3、评选办法:主办单位从征集的作品中,初选出符合上述要求的音乐作品,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主办方将对入选作品支付一定的稿酬。稿酬标准:歌曲每首 2000 元,歌词每首1000 元,并颁发入选证书。作品一旦入选,其歌曲歌词的著作权归征集单位和作者共同享有,并作为我市少儿合唱的排演曲目。主办方可根据需要对入选作品作适度修改。
4、投稿方式:参与征集的作品可通过邮寄或通过邮箱发送至指定地址。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寄送地址:河源市文化广场叶绿野美术馆市文联办公室
邮编:517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晓敏:0762—3389203(办) 13825386126
池海波:13829390009
中共河源市委宣传部
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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