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县(区)党政正职和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进行2009、2010年度党政
为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0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通知》(粤府教督〔2010〕41号)、《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补充通知》(粤府教督〔2011〕9号)的精神,我市定于2011年5月上旬对各县(区)党政正职和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2009、2010年度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的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4日
第一组:和平县、紫金县
第二组:连平县、龙川县
第三组:源城区、东源县
二、考核程序:
听取县(区)的自查情况汇报;进行民意测评;专访考核对象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考察。
在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形成考核综合情况报告和考核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审核,报市委认定后,向各县(区)书面反馈考核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布考核综合情况报告。
三、考核内容: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的《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实施细则》、《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年度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欢迎各部门、社会人士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0762--3386673,传真电话:3388652,邮箱:hyjydudao@163.com
河源市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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